文章來源:《法人》雜志
作者:郭建軍 (酷派集團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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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務管理學雖然不會擺出一副硬邦邦的學術面孔,但如果沒有深厚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戰(zhàn)經驗,則作為學院派,你可能會因不接地氣遭到實務派的冷遇,而作為實務派,你又可能因沒有系統(tǒng)的理論框架受到學院派的鄙視。最好是懷著謙卑的心態(tài),試著走進公司法務管理學的殿堂,你不僅會發(fā)現這種新興跨界學科的特別定律,而且原來它是那么耐人尋味和興趣盎然。
雖然地球人都知道,一個商業(yè)組織80%的風險都是由合同產生,但即便是跨國公司,他們真正愿意花在合同風險控制上的時間和精力投入都不會超過20%,這就是法務管理中的二八定律。其實,類似的現象在法律事務中不勝枚舉,例如在風險預防上,不管公司領導如何強調防控的重要性,他們卻對公司法務80%大量煩瑣的事前風險預防工作熟視無睹,而會對20%的事后重大案件和危機事件過問有加,如果在年終大會上公司法務得到褒獎,那一定是打贏了官司,而不是風險預防做得好。還有,在團隊管理上也一樣,不管一個公司法務團隊如何龐大,80%的公司律師卻總是默默無聞,辦事麻利、能出業(yè)績并在公司攤上大事時能挑起大梁的總是那20%的某些公司律師。
法務管理的二八定律也讓公司法務不得不開始容忍這樣的現實并習以為常:不管你如何強調法律風險的巨大和危害,它永遠都被排在公司風險類別的最后而不及公司戰(zhàn)略、技術和經營等風險;在做任何商業(yè)決策時,法律風險都是CEO最后一個考慮的問題,而且只是因為不考慮它顯得決策者的思維不全面和嚴謹;盡管很顯然,法律風險是許多企業(yè)的短板,但好像大部分公司業(yè)務也沒有受這塊短板的影響,而完全因為法律風險被打倒的企業(yè)更是微乎其微。特別是在中國,再多的法律風險預警抵不過一個政策的轉向,于是乎,市場派反過來會這樣教訓公司法務,真正要提醒的是你們,不要因為讓公司過于擔心法律風險而耽誤了潛在的巨大商機,成為公司的罪人。
萬事萬物的不確定性是風險管理產生的根本原因,人類一直試圖從不確定到確定性的追求,構成風險管理的核心內容。公司法務深信不確定性定律在風險控制上的暗示,例如,若一個項目風險控制存在好的一面和壞的一面,他們寧愿相信會朝著最壞的一面發(fā)展,但研究結果卻讓公司法務很是泄氣:預警很多次的法律風險往往不會發(fā)生,不管你如何在公司里叫破了喉嚨,而當公司法務自己都認為該風險不會發(fā)生而取消預警的時候,風險卻終于發(fā)生了。無論如何,對優(yōu)秀、好強的法務管理者來說,發(fā)生這種事情都是很沒有面子甚至是無法接受的事情。
不確定性定律告誡我們不要試圖預測和測量風險,否則將自取其辱,但公司法務在這條道路上卻樂此不疲。首席法務官(CLO)更愿意相信,通過長期的經驗積累和職業(yè)鍛煉可以令公司法務的風險嗅覺越發(fā)敏銳,而通過逐漸豐富的大數據信息和先進的風控測量技術和模型,可以幫助公司法務將風險控制做得更加準確。在風險管理上公司法務也始終堅持這樣一個原則:即往最壞處想,朝最好處做,在不確定性中尋找確定的規(guī)律,重視小概率事件并做好各種充分的應對,這樣的積極心態(tài)本身似乎也沒有什么錯。
法外定律即非法律因素往往成為公司法務搞定事情的核心要件,功夫在法外。在我們日常的法務管理活動中,也處處體現著該定律的作用。例如,一個公司律師被重用是因為其干成很多法律之外的事情;一個公司法律部保持奇高勝訴率一定有強大的政府人脈做支撐;一個危機事件如果處理得當往往得益于背后公司律師的辛苦游說;而如果能將一個被動訴訟成功轉變?yōu)閷菊嫘蜗蟮男麄鳎撈髽I(yè)一定配備了具有超強公關能力和策劃能力的CLO,而且他一定不僅僅在法律上在行。
法外定律會提醒公司法務,在處理相關法律業(yè)務時,不能把精力全部放在純法律層面的東西,而應該把眼界放得更加寬廣。沒有綜合能力修養(yǎng)的公司法務已經無法跟上現代商業(yè)發(fā)展的需求,最終會被競爭激烈的商業(yè)組織淘汰。法律永遠只是基礎層面的要素和工具,法律之外的要素如戰(zhàn)略、政策、媒介和產業(yè)等更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這一定律在商業(yè)自治領域體現得尤為明顯。公司法務經常會在自以為很內行的領域被外行教育,至少部分受制于自己狹隘的格局。
在亞洲特別是中國公司治理中有一個普遍現象,即公司法務在企業(yè)內部地位比較高的,不是有一個有背景且能力強的CLO站在背后,就是公司CEO因為吃過大虧而非常重視法律合規(guī)。而一旦領導人員發(fā)生更替或不重視了,公司法務的組織和地位就會發(fā)生巨大的變化,公司法務的發(fā)聲也變得人微言輕。頭頭定律揭示了在亞洲國企和家族公司中法務管理強烈的一把手人治色彩,公司法治意識強烈倚賴頭頭的意識,因此也具有很差的穩(wěn)定性。在這種夾縫中,公司法務也勢利地發(fā)現,一切法律合規(guī)從頭頭抓起效率最高,CLO應該將主要精力花在頭頭法律意識的培養(yǎng)和教育上,頭頭若想明白了,一切法律事務辦起來就順理成章。
頭頭定律在法務管理上體現得非常明顯,卻不一定適用于企業(yè)的其他管理行為,這或許是因為,與歐美人相比,亞洲復雜的人情社會及其天生厭訴的傳統(tǒng)根深蒂固。從感情上講,沒有一個中國商人喜歡律師,除非他開的是律所,提供的是法律服務。也沒有一個商人主動愿意跟律師接觸,除非他已經遇到法律糾紛或者官司纏身。這種思維慣性令公司治理距人治更親近而離法治更遙遠,大眾更愿意相信人情和權威而冷落法治和秩序。頭頭定律對法務管理的影響不可小覷,它可能是公司法務管理發(fā)展中最大的心理障礙,不比壟斷和非法治的市場經濟帶來的負面作用小。
不管你如何強調公司法務管理的重要性,我們都不得不接受這樣一個殘酷現實,公司法務永遠都不會成為一個企業(yè)的必備業(yè)務模塊,特別是對小公司而言,更無成立公司法律部的必要,這就是法務管理的非必要存在定律。事實也是這樣,考慮到成本問題,大部分的中小民營企業(yè)都沒有成立法律部,更讓人唏噓的是,在很多已經設立了法律部的企業(yè),事后證明其實根本沒有設立法律部的必要,只是大家不愿承認這個事實:離開公司法務,企業(yè)可以照常運轉,而且效率可能還會更高。
大部分公司法務根本不會承認非必要存在定律,認為是無稽之談。想想也是,很多CLO一直認為自己很重要并且每天都在試圖說服企業(yè)主,應該在公司法務上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大勢擴張的公司法務可以為公司創(chuàng)造價值,在這種情況下,怎么可能讓他們接受自己其實沒有存在的必要的冷酷事實。因為觸及了公司法務存廢的根本,承認非必要存在定律需要非凡的勇氣和極度的自信,但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你承認或不承認,這個定律都在那里,只有敢于認識并承認該定律的存在,時時刻刻保持危機感,公司法務才會更加認真思考自己在公司的價值和定位,以及未來業(yè)務的重點。
相比其他公司高管,有些西方跨國公司的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更愿意相信CLO并賦予其一票否決權,他們希望通過CLO的否決對經營管理層怠惰舞弊和內部人控制現象進行監(jiān)督和制衡。這種特殊授權體現了董事會對CLO的極度信任,但調查發(fā)現,似乎所有的CLO都做出了一致的選擇,從來不行使否決權,這就是法務管理上的從不否決定律。
CLO為什么不會憑借否決權耀武揚威一把,而是選擇低調地協(xié)助業(yè)務單位的決策,從心理學來講,可能是因為幫助業(yè)務出謀劃策會比否決業(yè)務讓CLO更加有事業(yè)成就感。但更多的行業(yè)內專家在如下觀點上達成一致:從不否決定律一方面體現了CLO對商業(yè)決策的尊重,另一方面也體現了CLO在否決權行使上的慎重,同時也展現出CLO在商業(yè)風險把控和博弈上的高超水平,畢竟,槍斃一個項目比做成一個項目要來得容易得多。而且,不進行否決不代表著放棄權力,懸在空中的劍可能比已經落下的刀更有威懾力。從簡單的否決行為進化到對商業(yè)的敬畏是一個成熟CLO及其法務團隊的專業(yè)品格和必備修養(yǎng)。
沒有一個公司律師能清晰地講清楚公司法務的主業(yè)是什么,或者即使他講清楚了也很難得到其他同行的認同,這就是法務管理的無主業(yè)定律。確實是這樣,公司法務除了審查合同和辦理案件,好像的確有沒有哪個業(yè)務會涇渭分明地分給公司法務去做,或者當哪個事情發(fā)生時業(yè)務單位一定會想到法律部。而僅僅合同和案件這兩個業(yè)務則確實過于單薄,很難支撐其一個大部門的工作職責,畢竟企業(yè)主要是做生意而不是打官司,而且打官司也只是時有發(fā)生的事情。事實也是這樣,在很多公司管理制度里,我們也很難找到一個對公司法務完整職責的明確規(guī)定。
這個定律想想都可怕,它不僅讓審審合同、打打官司的傳統(tǒng)法律部如坐針氈,而且更進一步證明了非必要存在定律的正確。很多公司律師最后告別這一職業(yè)去做社會律師,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由于公司法務在公司尷尬而邊緣的地位。但是現代CLO治下的公司法務價值發(fā)生了較大的變化,他們認為主業(yè)不清不一定是壞事,反倒它為公司法務的職能擴張?zhí)峁o限可能,法務管理盡可以橫沖直撞展開實踐和研究,公司法務管控的范圍可以無邊無界。而當一個準備大干一場的CLO擼起袖子的時候,他卻驚訝的發(fā)現,公司法務擴張往往阻力不在外部而在內部,很多保守的公司律師會自愿放棄新業(yè)務的開發(fā),因為他們認為那樣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挑戰(zhàn)。
法務管理的零和定律是說,大部分情況下,公司法務管理都會被業(yè)務單位認為是低效的、無用的、沒事找事的,阻礙業(yè)務的。公司法務越積極主動地介入業(yè)務活動就會遭遇越強的來自于業(yè)務單位的反對,公司法務越是想嵌入每一個業(yè)務流程,業(yè)務單位都會想盡辦法拒絕,就像陷入淤泥一樣讓公司法務痛苦不堪。好一些的情況下,他們會選擇非暴力不合作;壞一些的情況下,他們會以影響業(yè)務為由,想方設法地進行阻礙甚至投訴。零和定律揭示了這樣一個事實:公司法務管理在風險控制和經營效率上總是試圖制造一個多方接受的動態(tài)平衡,但大部分情況下這樣的良好愿望卻很難實現。
零和定律清晰地指明,對抗和制衡一定會帶來內耗,風險控制一定要以犧牲效率為代價,這是個零和游戲,沒有共贏。實踐證明,大部分的業(yè)務部門根本不會考慮風險控制,公司法務的善良介入不會給他們任何好感,反而會讓他們感到厭煩和不安。所以,公司法務根本不要嘗試去討好業(yè)務單位,也不要抱任何幻想業(yè)務單位會投李報桃,只要保持不卑不亢即可,因為大家都是為了企業(yè)的利益而不是為了個人私利。
不管公司法務在后臺如何運籌帷幄,也不管公司法務對企業(yè)的貢獻有多大,在臺上領獎的永遠都是企業(yè)的市場、銷售和技術人員,雖然有些人你可能向來鄙視,但他們天生受到鎂光燈的眷顧。如果哪天突然冒出個公司律師出現在舞臺上,所有人都會覺得很奇怪,甚至在這種指指點點下,公司律師自己都會覺得很不好意思。帷幕定律是跨國公司法務管理的一種潛在規(guī)則,它將公司法務與閃光燈隔絕,所以公司法務只能甘當幕后英雄。
帷幕定律還有另外一層含義,即公司法務的職業(yè)特征不適合拋頭露面,或者他們根本就不需要接受企業(yè)表面的獎賞,因為他們已經是公司高層最為信任的一個群體。很多公司的高度機密只掌握在包括CLO的幾個要員手里,很多公司棘手的重大危機和事故都交給公司法務處理,很多競爭對手的暗戰(zhàn)更是離不開公司法務的身影,在很多情況下,公司律師就像中情局和克格勃,掌握著許多公司大事上生殺予奪和一錘定音的權力,歸根到底,他們有著自己的舞臺和觀眾。